定陶位于山东省西南部,菏泽市中部,现辖7镇4乡,318个行政村,1044个自然村,58万人,总面积846平方公里,耕地76万亩。地处北纬30度57分至35度14分,东经115度20分至115度40分.定陶县系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西南高、东北低,微地貌形态分高、平、洼三种类型,分别占总面积的17%、57%和26%。定陶属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,冬冷夏热,秋凉春燥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。年平均日照数2525.2小时;年平均降雨量664.5毫米;年平均气温13.7度,蒸发量1887.1毫米,无霜期209天。
定陶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否合法
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否合法?
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,分公司的债务责任应当由其所属的总公司全部承担,这毫无疑问是完全合法并且符合规范的。
缘由在于,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进而致使其在处理民事行为时的责任常常必须由总公司来代为履行。
进一步来讲,这是因为在严谨的法律概念当中,分公司并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及独立的意志表达能力,其所有的经营活动都需要在总公司的明确授权和严密监督之下开展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